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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积极组织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 作者:宣传部 中共中央近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 我会对《意见》高度重视,将学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作为本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先后于3月22日、25日在我会机关会议室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意见》的有关精神。我会在收到民建贵州省委转发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后,立即于3月29日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组织支部主任、学委会成员专题学习了《意见》精神,在会上还宣布了我会《关于贯彻筑府发[2004]87号文件、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的方案》,成立由会领导、会员组成的3个对口联系小组,分别负责与市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同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制度的意见》(筑府发[2004]87号)中明确的九个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我会支部也积极开展有关《意见》的学习,3月23日乌当总支在乌当区统战部会议室开展支部活动,组织会员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民建贵阳市委会盛桂芝副主委、朱传锦秘书长、组织部长徐朝刚及区委统战部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3月24日,白云区支部在政协会议室组织会员重点学习了《意见》精神,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经济文件、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反国家分裂法》,盛桂芝副主委、白云区政协及统战部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学习;4月2日,小河区支部在小河石文化宫开展有关《意见》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部长徐朝刚、小河区统战部副部长刘声友莅会。
下一步我会将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好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民建中央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会员思想认识统一到精神上来,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建设新世纪参政党,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相结合,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同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制度的意见》精神相结合,认真学习和了解联系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等,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认真履行我会的职责。并充分利用我会现有《贵阳民讯》、贵阳民建网站等资源,全面做好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