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徐仁烈 

荣辱观是关于光荣与耻辱的一种道德评价标准。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如何看待荣与耻,是每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表现。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了“八荣八耻”。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对荣耻的界定,对是非的判断,对美丑的区分,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着眼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社会必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坚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践行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通过立法保障人民充分享有各种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必须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客观上要求一切政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和社会全体公民都必须确立法律和纪律意识,自觉地维护法律和纪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律和纪律办事,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生活中的竞争和由此形成的各种矛盾必将目益复杂和激烈,客观上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社会规范,特别是法律规范、纪律规范予以保障。我国在现代治国实践中创造出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德法并济”的社会主义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以德治国,就是以现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依据,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法治以其权威性的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水平,则能够使我们明确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旗帜鲜明地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使整个社会生活有一个共同的规范,并通过这种共同的规范去调节人们的行为,使整个社会生活保持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之中,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从而自觉地推进民主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法治基础。

二、践行荣辱观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它的生产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幸福,就必然要把商品生产本身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的属性凸现出来,并把服务的对象指向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服务人民,也符合商品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风气不断好转,社会环境也不断改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们的道德观念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这是因为,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奉行的仍然是物质利益原则和等价交换原则,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弱点,使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本身所具有的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属性可以受到压抑。再加上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存在不平衡和低水平现象,还有可能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或某些个人身上出现只追求高品利润,而忽视产品质量,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集体利益等倾向。在当今社会的某些人那里,为人民服务道德观念极端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之风盛行,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生活糜烂、道德失范等各种丑陋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严重挫伤人们的公平感和社会感。可见发展商品生产,建立市场经济,必须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倡“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精神,引导人们的道德观念积极向上,就能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就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三、践行荣辱观,树立诚实守信的美德。诚实守信是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之一。诚实守信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孔子说:“人而无信,不之其可也”,“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他倡导“言必信,信必果”。在现代社会,是否诚实守信,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只有诚实守信,有信无欺者,才能形成完备的自我,具备高尚的人格力量,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树立诚实做人的良好品质。是关系到人一生的大事。坚持诚信做人,最终获得成功的是自己。丧失诚实守信的人,难以安身立命。人类社会离不开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和交往。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需要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但仅有此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惟有人与人,彼此之间相互信任,才能产生真正的平等、公正的交流和合作。一切文明社会的社会公德以及家庭美德,无不把诚实守信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要求。社会各行各业所有活动也都需要人们的忠诚和自觉奉行,时时刻刻离不开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诚实守信,社会就会产生坑蒙拐骗、巧取豪夺,以各种不当手段获取利益。因此,全社会必须树立诚实守信、文明友爱的社会风气,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诚信的基础。

四、践行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观是人们对客观外在世界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它影响和决定每个人的生活与活动。在人们的思想认识中,世界观是带根本性的。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决定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具体看法和观点,都是由他们的世界观决定的。人生观是指人们对人生目的、价值等的根本观点和态度。人生观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发展走向,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不论自觉与不自觉,总是受某种人生观的指导。人生的目的,亦即人为什么活着,是人生观中始终起着核心和主导作用的东西。价值是人们衡量不同事物价值标准的基本看法。可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对世界,对人生的基本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是人们最根本最重要的精神支柱。三者互相渗透,相辅相成,决定人们的理想信念,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境界,指导着人们的行为选择。当前,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在道德取向和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多样性特征。这一特征表现在荣辱观上,既有主导的社会主义观念,又有西方资本主义观念的影响和渗透,还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思想的残余。它们互相交织,共同影响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高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已、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树立正确“三观”就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

五、践行荣辱观是维持社会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保证和重要途径。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各种法律制度的保障监督,还需要整个社会有一个稳定的内在秩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少数人颠倒是非黑白,荣辱不分,把腐败当神奇,把庸俗当高尚,污染环境、水土流失随处可见,无视自然保护。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社会,就必须要在全社会达成一种普遍认同的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通过努力实践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真正做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并产生心灵共鸣,自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自觉爱护生态环境,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行为保证。

六、践行荣辱观,实现社会和谐,要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要把荣辱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逐步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实现社会和谐才成为可能。作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要求每个成员,都要深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领悟其中的基本内涵和深远意义,把其思想和精髓内化为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和处事的基本规范,注重言传身教,率先践行荣辱观,带动全体成员把知荣明耻的道德实践活动与现实工作结合起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推动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