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确把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 ——学习十七大报告心得 作者:邱刚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十七大报告中出现的重要表述,它作为十七大报告中一系列民主政治发展理念的组成部分,确立了民主在中国未来政治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的深化。从这一理念产生、发展、深化的进程看,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予以强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两次强调“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可以肯定,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将成为今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以往相比,十七大报告首次把民主理念扩展到了“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高度,表明中央十分重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加大了解决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问题的力度,把社会公平正义赋予了民主新意。 公民参与对于政治发展而言,意义极为重大。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无论对于政治国家,还是对于公民社会,公民参与都是实现善治的必要条件。其实,所有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才能真正实现。换言之,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可以说,没有公民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 第一,公民参与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途径。在现代民主国家,虽然公民的权利都得到了宪法的确认和保障,但这些法定权利并不会自动实现。公民权利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社会过程的产物,是人们奋斗争取的结果。政治参与是公民争取和扩大个人权利的最主要途径,只有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公民的个人权利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第二,公民参与可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权力不加制约就会被滥用,而权力一旦被滥用,既可能导致官员本身的腐败,也可能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制约权力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要素。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一方面需要权力体系自身内部的相互制衡,如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另一方面,也需要权力体系之外的制约,即公民和公民社会的制约。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实现对公共权力有效制约的基本条件。如果公众对政治漠不关心,不参加选举、讨论、听证、申诉、请愿等,公共权力就有失控的危险。 第三,公民参与可以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和民主。公民参与的直接后果通常就是影响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迫使决策者倾听公民的意见,并且按照公民的意见来制定有关政策,从而使相关的政策变得更加符合公民的利益。公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还可以及时发现政策的失误和偏差,及时纠正决策失误,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因此,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质量,保护和增进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第四,公民参与能够促进社会生活的和谐与安定。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分配和调整的过程。大到国家的政治决策,小到工厂的分配政策,都涉及到利益关系的协调。如果一项政策或一种制度导致了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公正,那么利益相关者之间就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利益受损的群体对公共政策就会产生抵触,从而损害公共权威的合法性,威胁社会的公共秩序。进而言之,即使一项公共政策或制度体现了公平和正义,但如若这种公平正义没有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同样可能造成公众与公众之间,以及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带来社会的动荡。如果公众能够实质性地参与相关的决策过程,通过公众的参与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样的政策就容易为公众所接受,民众对公共政策就会有更多的共识,公众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就容易和睦相处。 第五,公民参与本身就是公民的价值和美德。公众的参与通常都有着明确的目标,例如,影响政府决策,制约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益等。但是,即使公众在政治参与或社会参与中没有达到预定的这些目标,也不能说这些参与是没有意义的。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公众的参与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参与可以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可以培养公民的公共合作精神,可以增进公众的政治认同,可以使公民学会适应公共生活,提高参与的技巧,积累参与的经验,发展参与的能力。因此,公民的参与既是一种政治价值,也是一种政治美德。
公民参与最主要的就是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因此,在公众的所有参与中,政治参与尤其重要,最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