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议“限塑令”
作者:刘海谦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以下简称“限塑令”),并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推行“限塑令”,目的是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鼓励使用竹篮子、布袋子等替代品,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限塑令”目的明确,愿望良好,但执行难度大,效果未必好。就此,笔者作为一普通公民谈一点看法。 标准欠科学,难以服众。“限塑令”第一条明确指出:“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潜台词是,塑料袋是可以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只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不行。为什么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呢?“限塑令”的解释是,由于过量使用塑料购物袋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难道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就易于回收?就不会造成污染了?其他替代品过量使用就不会造成能源和资源的浪费?过量使用和回收处理不到位,并不是超薄塑料购物袋本身的错,而是部分市民素质不高、环保意识不强,以及有关部门政策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工作不力造成的。看来要真正实现“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愿望,仅靠一纸“限令”是很难达到的,关键是要通过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其环保意识,政府部门制定可行的政策法规和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工作跟上。这才是治本之策。 规定有漏洞,有机可乘。“限塑令”第二条指出:“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有偿使用或免费提供是市场经济规则赋予商家的权利,只要其行为和提供的商品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允许的。强制推行有偿使用制度,难度不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限塑令”在大型的商场、超市较易施行,而对农贸市场、流动商贩和其他小规模、分散的经营场所,恐怕管理执法部门就勉为其难了。集中治理时消停,之后,死灰复燃,这样的事大家已经见惯不怪了。 “限塑令”会不会重蹈覆辙?可以由时间和事实来检验!即使对于商场、超市,商家也有应对之策:塑料袋有偿使用,有票据为证,同时给予顾客与塑料袋售价等额的优惠;如果上述做法比较露骨而易引起管理部门的怀疑,商家可在顾客购买的商品中给予超出塑料袋售价的超额优惠。这不能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商家不会简单而愚笨地把塑料袋的成本直接加在其他商品上。他们可以通过提供种种优惠措施增加销售和利润,从而消化变相免费提供塑料袋增加的成本。聪明的商家肯定会在今后的实践中琢磨出我们一般人想不到的、更巧妙的其他应对办法。管理执法部门如何界定商家各种优惠措施是否违反“限塑令”将成为难题。 执法依据不充分,被执法对象涵盖面不够。“限塑令”第三条明确“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塑料袋的生产厂家、商品销售单位、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执法是主要标准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带。消费者不是“限塑令”明确的被监督检查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一章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由此可知,消费者也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生产和销售非法产品属违法,明知是非法商品而故意消费和使用的同样也违法。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消费者与其他消费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有本质的不同。后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本质上说是受害者。既然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消费者违法,也应该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限塑令”的被执法对象并没有消费者,在执法尺度上有厚此薄彼之嫌。 鉴于“限塑令”以上几点不完善之处,笔者建议: 一、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政府部门抓紧研究和制定配套的、可行的政策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增加营业网点,加大废旧塑料袋的回收力度,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二、征收特别税。利用税收杠杆进行调节,加上市场规律的作用,迫使厂家和商家以及消费者抵制塑料购物袋。具体说,即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征收特别所得税,对商品经营者征收塑料购物袋特别营业税,以期加大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和商品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使商品经营者难以消化变相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所提高的成本,从而促使消费者少用或重复使用塑料购物袋,进而使用其他替代品。
“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是“限塑令”要实现的最终目的。其实,生活中类似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物品还有不少,如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打火机等,它们同样也造成大量能源和资源的浪费。政府应该利用推行“限塑令”的契机,教育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这类一次性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