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2008年贵州省第二期民主党派基层骨干培训班的心得体会


作者:任瑞羾
 

2008年8月4日至22日期间,有幸被民建贵阳市委推荐参加到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共同组办的“2008年第二期民主党派基层骨干培训班”学习活动中来,感到非常的激动和荣幸,虽然这次学习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对我而言是一次熟悉、了解、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加深以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基本职能的宝贵机会。通过这次学习,我逐渐从对民主党派工作的被动粗浅认识,慢慢提高到对民主党派政治交接工作、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统一战线共同思想基础知识理论体系的主动学习和思考的层次上来。以下就是我在这次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 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特征,代表和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这说明: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核心,是我国国家政权的唯一领导党、执政党,中国的多党合作是以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同时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②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其根本工作指向是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帮助共产党加强和改善领导,而不是要夺得执政权;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也主要通过协商的方式表现出来,不存在互相拆台的竞选问题。③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结成的诤友关系,是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亲密团结、合作共事关系,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彼此倾轧的对立关系。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⑤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并负有维护宪法的责任,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

在这一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属性上,都是体制内的政党;在理念上,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在目标上,都是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党际关系上,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只有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合作共事,而无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对立和斗争;在功能上,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自觉自愿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在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上,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一部分群体的特殊利益又可通过民主党派的渠道来表达;在操作机制上,多党合作制度明确规定民主党派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保证了各民主党派既充当利益表达集团,又参与利益综合过程,从而更充分、更民主地反映人民的意愿。这一政党制度较强地反映了各政党之间关系的完整性、统一性,事业的合作性和政治上的一致性。各政党通力合作,形成共同的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代表和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从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的角度来看,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因此,就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政党政治的角度看,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政党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在已经确立的政党制度框架内,各个政党都有施展抱负和发展进步的条件和机会,各个政党之间的矛盾和其他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是否具有公平正义,关键是看社会中政党与政党之间关系的性质和状况如何,而党际关系的性质和状况,根本上又取决于调节党际关系的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一个社会中不同政党的存在和发展状况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根本上取决于它建立的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健康的积极的良性的、符合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政党制度,将充分保证体现在政党关系上的公平正义,即各个政党能够充分施展自己的抱负,政党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成为为人民利益服务的、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忠实工具,从而成为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作为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当今中国所实行的政党制度。其显著特征和基本特点,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坚持多党长期合作;三是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四是具有宪法保证。
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公平地维护和实现了其框架内的各个政党的利益,公平地给予了各个党派应有的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个党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给各个党派提供和创造了合作共事、平等协商、互相监督的可能和条件,进而充分保证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积极努力地履行和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和作用,就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最好表现和执行

参政议政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赋予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民主党派的生命线与自身价值所在。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了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意见》为此还做出了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与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及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的有关规定。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以及2007年10月15日的《十七报告》,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等举措,进一步贯彻实施到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民主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去。从这些中共党中央的政治纲领和论述中可以表明,作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有其特定的指向,这就是国家各级政权建设、政务管理的参加与参与,及其由此而衍生的各种活动。这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内涵的严格规定性。当然就其所涉及的内容而言,是极其丰富和广泛的。大而概之,涉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涉及人民生活和社会的进步,涉及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的统一。小而言之,涉及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内涵的极其丰富性的体现。这就使参政议政不仅仅局限于少数党派成员在政府中任职,向人大、政协提交议案和提案或在大会上发言等参政议政基本职能,还包括课题调研、书面建议、动态反映,协调关系、参加检查、支边扶贫、咨询服务、对外联络和岗位奉献等参政议政延伸职能。所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一项多层次、多形式的经常性工作,是每一个成员都应该积极参与的有组织、有责任的政治活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主党派的整体能力,而做好这项工作和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基础就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广大的民主党派成员。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状态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新世纪民主党派的基本政治面貌,决定着多党合作是否具有牢固的政治思想基础。因此,加强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教育,已成为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紧迫任务。这也是各级民主党派为什么积极选送民主党派基层骨干进行统一培训和学习的目的。只有通过规范、系统的学习,才能使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参政议政结合起来,才能使新加入到民主党派阵营中的新成员通过实践锻炼,能较早、较多地清楚自己在加入民主党派以后,对我国政党制度和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民主党派的职能规定和履职方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和感性的了解,知道加入党派组织以后,应该想些什么,应该讲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以及怎么去做。只要通过这种完全脱产的封闭性学习,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把各民主党派骨干成员组织起来,以国家的政治体制为中心,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纲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投入自身优势,努力建言献策,这样才能发挥和调动民主党派成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才能让更多有思想、有作为、有抱负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努力、自觉、自愿地加入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