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不落地”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任瑞羾

 

所谓“垃圾不落地”,简单地说,就是市民将袋装垃圾定时丢入容器后,环卫部门安排收集车定时清理。垃圾的处理中,减少了垃圾屋这个中转环节。即市民将垃圾直接放置到垃圾清运车上,而不是先倒进垃圾池(垃圾桶),然后由环卫工人从垃圾池中清理到垃圾清运车上。

推行“垃圾不落地”主要有两个好处:第一,垃圾从市民家直接进入垃圾清运车,省去了垃圾池的中转,垃圾中途不暴露,无滞留,避免了相应的污染。第二,在垃圾放到垃圾清运车之前,须经清运人员当场分类、装袋或验收,这为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两类)创造了条件,也使“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即实行按垃圾(不可回收的垃圾)的量收取环卫费的制度成为可能,从而有利于减少浪费,减少垃圾。

“垃圾不落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并非没有弊端,主要是不方便。原先有垃圾池时,市民倒垃圾没有时间限制,实行“垃圾不落地”制度后,垃圾池取消了,市民必须等垃圾清运人员来时才能倒垃圾。虽然,垃圾清运人员可以通过增加收垃圾的次数来方便市民,但次数再多,不可能一天24小时不间断。

台湾现行的“垃圾不落地”做法,是马英九首创的,他们实行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垃圾,市民需将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准分类,用垃圾袋装好,拿到垃圾车旁边接受检查,不可回收垃圾须用专用垃圾袋,垃圾越多,花钱也越多。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

台北市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很好地推行了“垃圾不落地”和“垃圾费随袋征收”,并基本实现了“垃圾零填埋,资源全回收”目标。台北市首先是取消垃圾箱,同时大力宣传“垃圾不落地”的好处及垃圾分类方法。即把垃圾分为五类,要求居民购买分类垃圾袋,把分类后的垃圾装入垃圾袋,按照规定时间交给管理人员,否则不予回收。厨余垃圾又分为“饲料厨余”和“堆肥厨余”加以回收,行政部门对乱扔垃圾者给予严厉处罚。实行“垃圾不落地”后,台北市的垃圾已经减量60%。

台北在开始推行这一政策的时候,面临着巨大的非议,没有人能够接受倒垃圾还要分类、还要买垃圾袋才能倒垃圾。一段时间以后,市民发现,经过分类以后,只有很少部分垃圾需要付费买垃圾袋。

后期,台北市又实施了厨余垃圾分类清运回收政策,厨余垃圾分为“养猪厨余”和“堆肥厨余”两类。前者贩卖给养猪户,后者则委托化肥厂处理。到2006年垃圾日清运量为1221吨,减少了60%以上。现在,垃圾分类得到完全实现,台北已经实现了“零填埋”。

贵阳如果在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我市“三创一办”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中准备实施“垃圾不落地”政策的话,我有以下相关建议:

1. 首先选择好试范社区,把“垃圾不落地”的实施方案在示范小区进行试点,如按每300户配备1名垃圾收集员、每9000平方米配备1名庭院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人员,承担非物业小区的庭院保洁及垃圾收集、倒运等工作。垃圾收集员负责进楼道逐户收集居民生活垃圾,并定时、定点送至垃圾压缩车。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再向全市推广运行。

2. 定点待运。选择便于收集、便于集中、便于车辆停靠、便于洗刷、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周边卫生的待运点和垃圾压缩点,根据居民生活垃圾总量分布情况,安排好密封运输车及压缩点数量。

3. 餐饮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使用专用垃圾收集车,不与居民生活垃圾混收混装。

4. 设少量地埋式垃圾容器,以解决定时收集、定点待运空当期间产生的零散垃圾投放问题。收集工人随时巡查,收集装袋后运往待运点或垃圾收集压缩点。地埋式垃圾容器以100户左右设一处即可。

5. 由地方人大制定有关垃圾回收的法规和充分体现民意的制度,以便广泛开展,规范操作,有理有据,不搞单纯的官方意志。

6. 做好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公益广告。引导人们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学意识,了解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在环保上的重大意义,每个人都是责任人,每个人也都是受益人,以争取广大市民主动积极的配合。尤其是在学校里,要普遍地做这样的工作,使得学生在很小的时候就树立环保的观念。并由学生将环保意识带入家庭,带入社区。

7. 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具体工作。按垃圾类别设计好不同规格的垃圾专用袋,制定合理的价格。解决回收后循环利用的问题。垃圾处理费要召开听证会,由大家说了算,政府要定期公开垃圾处理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做好食物残余垃圾用于养猪和堆肥垃圾用于肥料的下游处理工作,使一部分不可回收垃圾也能很好地科学化运用。

8. 建立创新管理机制。比如:成立由区城管办公室督办、办事处监管、社区居委会牵头、城管队员和垃圾处理单位具体执行的“垃圾不落地”管理专班制度,明确各自职责,细化任务,实现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例会、巡查制度。每5天召集参与活动的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并做好“四个承诺”,即实行办事处和居委会、城管队、辖区居民和商户承诺制度。垃圾处理单位承诺一定定时收集垃圾、办事处承诺一定做好服务和协调、城管队承诺一定做好执法和管理、辖区居民和商户承诺一定遵守法规,服从管理,并签订责任书,各承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对于不履行承诺的单位,由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按照责任书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