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修改

看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作者:任瑞羾

 

2007年底,中国各民主党派在先后召开的换届大会上进行了各自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其中比较特别和重要的一项,就是都把建立健全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写入到自己新的章程中去。之后,各民主党派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和研讨,终于在2008年12月期间相继举行的全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各自的监督条例草案,成立了以各党派常务副主席为主任的中央监督委员会。所有民主党派的监督条例都提到,草案的制定依据是该党派的章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发扬民主、严肃纪律、维护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突出参政党特色。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的制定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内部监督不同,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除了廉政建设的内容外,内部监督的重点更多地放在监督党派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履行党派职能,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情况。内容上着重于发扬内部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监督方针是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有国内学者称,民主党派纷纷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标志着中国政坛的反腐制度建设已经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是“反贪防腐制度领域建设的重大突破”。 这也是参政的八个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制度建设的一次重要完善,将有力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此,我想谈几点个人的粗浅看法:

一、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民主政治的需要

任何政党都是需要监督的,不仅是要受到外界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受到政党内部的自我监督。完善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是健全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必然需要。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反映的是各民主党派全体成员的呼声和心愿。但是,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有的人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存在着淡化甚至是“没有必要”的错误观念,认为民主党派内部没有行政权力,没有政治权力,没有多少经济财力,民主党派内部要监督什么?能监督什么?监督和不监督都没有任何意义和区别。由此可见,各民主党派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监督条例体系,没有具体可供操作的监督规定,没有对监督权利的保障,那必然会造成党派成员和各级组织参与监督与被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对监督含义的认识模糊不清,从而形成,一味强调对执政党和他人的监督,却忽略了对自身监督的现象。历史证明,任何一个政党或政府,若离开民主与监督就会走下坡路,甚至走向腐败,最终被社会淘汰。民主党派要永葆青春就要搞好自身建设,而要搞好自身建设就必须搞好内部监督,只有搞好内部监督,才能有生命力,才能成为有作为的参政党。

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要以先进的政治理论为指导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一方面是在开展党务活动中中央对各级地方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的观察、指导和控制,目的在于使其遵循民主党派政治纲领,有效地完成中央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另一方面,它是民主党派基层成员对党派的各级地方组织及其领导成员遵守党纪、履行党章的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日常监督,从而使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能够按照其政治纲领沿着其政治目标前进的一种监督活动。要做到以上两点,就必须要求民主党派各级成员学习掌握先进的思想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民主党派章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科学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遵守科学决策程序。这样才能使民主党派在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的时候,做到合理合法、有依有据,做到在提高自身监督水平和能力的同时,培养和壮大一批懂政治、懂政策的民主党派人才队伍。

三、明确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很重要

民主党派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方式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还无法做到垂直纵向管理,中央对地方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的政治态度、政治行为、从政行为缺乏直接了解和掌握, 也就难以正确观察、评价、掌控地方或基层民主党派的情况。特别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所任职的单位不能像中共那样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民主党派不能与成员工作单位建立一一对应的基层组织关系,这就导致民主党派不可能对其成员真正进行日常的内部监督,更重要的是民主党派缺乏像成员工作单位那样具有对员工的人事、行政和经济进行直接约束的职权,这就难免出现党派成员组织纪律意识薄弱、内部监督不力的情形出现。 因而明确监督的形式和内容显得更为重要。

四、把拒腐防变放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首要位置

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随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完善和发展,一大批优秀的民主党派人士得以进入到政府机关担任要职,这些掌握了权力的民主党人士自然会面对如何正确运用权力、如何理性使用权力、如何有效发挥权力的问题。当权力成为一种身份、地位和决策权的象征后,必然会有一部份人错误地理解和歪曲权力的真实含义与作用,一但在精神上和组织纪律上放松、麻痹自己,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那权力就不再是为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职责和能力,而是通向腐败彼岸的一座令人难以回头的桥梁。因此,民主党派要执行内部监督机制,发扬民主政治的优良风范,就必须加强政治道德建设,就要以德倡廉,强化政治行为主体的道德内约,使政治行为主体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五、发扬内部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执行内部监督的保证

要使民主集中制真正得到有效实行,其带根本性的问题是党派内部政治民主的充分发展和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所有领导集体及其组成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组成人员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既要防止“一言堂”,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又要防止无人负责,遇事推诿,互相扯皮,要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位成员的积极作用。

总之,建立建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是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全新尝试,是探索建立中国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的出台无疑使来自党派内部的约束加强了,这是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中的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于这个新探索、新尝试,各民主党派成员都应该认真、谨慎地积极探索出一条科学的、可操作的规律,要开好步、把好度、淘经验、出成果,把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和全新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