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摘登)


作者:南明区支部

 

一、课题背景

1.关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外延。

根据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功能以及它们在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由政府推动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科技中介组织。二是主要利用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知识,为创新主体提供有价的科技咨询服务的机构。三是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常设技术市场、人才交流市场、科技条件市场、风险投资公司、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等。

2.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各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发展现状

1.南明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

南明辖区内现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约70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约占60%),2004年总收入近2亿元。其中,人才交流机构有3家、从事专利服务的1家、风险投资公司1家,除10家各级学、协会外,其余55家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为主业;其中,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约占50%。由此可见,我区科技中介机构有了一定的数量,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门类、多种所有制组成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2.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在数量和发展规模上,还不能满足我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②社会化、网络化不够,大多数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及人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③信息资源的开发开放尚需强化。科技中介服务的重要基础是信息资源。

④全社会咨询意识薄弱。

⑤缺乏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市场秩序不规范。

三、对策建议

1.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几个必要条件

(1)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以及健全的法制环境

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是科技中介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日趋完善、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过程中,企业的技术创新蓬勃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国家研究开发的主体。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2)企业、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意识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中介流的大小取决于技术成果生产方的供给量,以及需求方的需求量。科技中介市场的发育取决于作为科技成果生产者的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以及作为需求者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表现和态度。从各国的情况看,制约科技中介发展的创新流障碍通常并不是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产出不够,而是源自于创新需求方即企业的技术需求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府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对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支持上。但由于企业对科技的作用认识不足,技术创新的意识较差,致使科技中介机构很难向企业推介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生产出来的研究成果。因此,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3)中介机构本身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服务,是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科技中介机构受到市场竞争、法律约束以及行业自律三方面的共同制约,促使它们必须守信誉、重质量,在规范下运作。要加强行业咨询业的发展,促使咨询业协会提高咨询人员的职业水平,帮助咨询公司获得企业、政府的信任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

2.我国政府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主要做法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一个国家科技发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各级政府都制定了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发达地区,政府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具体支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展国家公共的中介服务机构。公共中介服务机构一般包括技术推广机构、学会和协会的技术咨询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技术交易所、人才市场等创新支持服务体系。我国在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考虑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必将作为今后发展的一种模式,积极探索国有科研院所在转制过程中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方式,取得了一定效果。目前,我国政府支持的公共中介服务机构比市场化的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完善和发达得多。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主导型的公共中介服务机构会有相当一部分将陆续转为商业性的中介机构。采取先政府支持,成熟一个转制一个的方针。根据我国的国情,将来还要保留相当数量的非营利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2)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主要是帮助建立和开发先进的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和信息网络,特别是加快国家互联网的建设和使用。政府机构支持一些重要数据库的建设,如科技成果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并尽可能免费让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使用。各地方、各部门在政府资助下建立的数据库也能上网联机,从而促进全国范围内信息和资源共享的广度和深度。

(3)提供金融资金的支持。这是各级政府普遍采用的方法,一般是通过政府担保、政府补助、税收优惠、上市支持等多种手段,帮助科技中介机构获得所需的发展资金。我国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活动的税收优惠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例如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实行减免税政策等等。

3.对南明区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快我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鉴于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我区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以及辖区内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我区经济发展贡献不明显的实际情况,我区应当及时建立包括具有风险投资功能在内的区直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了充分利用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优势,修文县在我市率先成立了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国家级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引进多个科技项目和配套资金,使本县工业从无到有,给其经济增添了发展后劲。开阳县、云岩区也认识到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相继成立了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

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成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领路人,是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推动者,是促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助推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000家。成立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或类似机构,已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我区作为省会中心城区,科技资源和科技人才相对丰富,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一优势,不失时机地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领导,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在影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的诸因素中起着主导作用。在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目前市场机制发育还不成熟阶段,一方面企业科技意识薄弱,未意识到通过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技术服务作为商品定价和交易行为,还缺乏市场机制的规范和法律保障。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尚未被企业完全认可的情况下,政府的引导、宣传和扶持尤为重要。因此,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为了实现“三产兴区、工业强区、环境立区”的生态经济强区目标,应当充分认识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经济转轨、市场发育和企业创新、再造中的作用,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提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经济、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引导其良性发展。如把政府兴办的科技园区、创新服务平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活动经费列入相关的财政预算,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使中介服务有条件进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活动,特别是在起步阶段,更应给予投入和支持。

(3)制订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具有双重属性,既有公益性又有市场性,一般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它与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有本质性的区别。同时,它又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应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运作,它的服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自我的发展能力。由于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关于“非营利机构”性质的界定,在收费、政策、税收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其自身建设、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化的矛盾尤为突出,这些问题最终解决将有待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区在这方面可作一些有益的探索。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没有统一规范管理。大多科技中介机构是从科技系统中产生的,其中有的科技中介机构,不具备在专业领域竞争的实力,为了生存不惜为假冒伪劣“铺路搭桥”,提供虚假信息,损害企业的利益,败坏行业声誉。因此,我区要紧跟国家相关法规的建设进程,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区关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政策措施,规范其行业行为,加强管理。对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中介服务机构,经认定后可按非营利机构运作和管理。对部分公益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要有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要为发展非营利性机构解决一些必要的问题,如:有关非营利性机构的注册、免税资格及标准的认定、财务管理、机构解体后财产的归属、从业人员的待遇,以及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由于工作失误或个别人违法乱纪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后应承担的责任等,都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保护。

(4)要大力引导和支持中小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中小企业是我区经济的重要支撑体,在我区经济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推动技术进步、满足社会需求、吸纳就业人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应当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认识创新重要性,通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获取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企业才会不断发展壮大。

(5)要利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科技与经济中架起桥梁

要放眼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整合优势科技资源,采用虚拟集成的方法,成立科技虚拟研究所,立足本地实际,以机制创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吸引科研力量,直接进入企业,进行科工结合、科科协作,开展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紧密合作,使我区成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基地,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成为推动全区经济迅速发展的科技后盾。

(6)要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

搞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是基层科技部门服务企业的一种具体表现。要积极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提供专利成果和科技动态信息、开展区内外科技合作等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尽快地把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第一线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区内外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许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如何推广应用在生产上是科技中介部门的一大任务。企业要发展,必然将工作重心放在对科技新产品的开发上,如何促进新产品的开发和营销,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各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其中怎样起桥梁纽带的中介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市场经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特色经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总目标则是为促进生产力发展做贡献,这个总目标的实现正是要落实到一系列具体工作上,特别是要落实到特色服务上,因此,要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之中,确定自己的特色服务方向。要围绕解决我区科技、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选定若干行业的技术问题,向企业提供具有自身特色的综合服务,并且以服务求生存,求发展,加速进入良性循环。

(7)要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纵向与横向之间的联系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纵向与横向的联系,互通有无,共同发展。特别是要加强信息沟通,丰富信息资源,加速信息传递,以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一是加强纵向联系,要与国家、省、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广泛联系。要加强与区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如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的优势,为我区科技进步发挥作用;并积极指导和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向他们通报政府科技发展计划;二是加强横向联系,要加强与各地县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以至与省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掌握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新动态,为促进我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良性运行,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