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土地资源

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对贵阳市闲置土地资源的调查及建议


作者:民建贵阳市委

 

土地资源是经济发展最基础的要素。土地资源在人多地少,山多地少的贵阳市显得尤为珍贵,在国家对土地实施严控的大政策之下,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可供经济发展使用土地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据统计资料显示,贵阳市国土面积为8034平方公里,森林面积3356.60平方公里,为国土面积的41.78%,全市可耕地仅为98,190公顷,全市393.86万人口中,农业人口182.51万人,平均每个农业人口拥有耕地仅为0.8亩左右,可转化为经济建设用地的土地非常有限。另一方面,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建,以及隶属中央、省、市、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因停产、破产、转制、搬迁所空余的土地,长期因各种原因而被闲置。在第二轮西部大开发中,如何将现有的闲置土地资源尽快盘活,合理加以利用,促进贵阳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民建贵阳市委对此作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旨在摸清贵阳市闲置土地状况及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决策参考。

一、贵阳市社会闲置土地资源状况

社会闲置土地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因其涉及的行业广、部门多,权属关系复杂,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为说明问题,我们只以我市某区不完全的统计资料为例,对贵阳市土地闲置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剖析与说明。

按照国土部门的划分,闲置土地是指批而未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而对于隶属于中央、省、市、区所有企业闲置土地,对于文化教育事业单位,农业部门、闲置的土地则称为土地存量。

最近,某区某局对闲置土地与存量土地作了一个初步摸底。据不完全统计,该区有27宗闲置(或存量)土地,面积共约157万平米,合2357.5亩。这些土地按经济性质划分,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18宗,闲置面积约109万平米,为总数的70.02%。18宗国有闲置土地全部为国有划拨。其中,中央企业1宗,占地面积约46万平米,省级国有企业4宗,占地面积约2 8万平米,市级国有企业1宗,占地面积约17万平米,区级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12宗,占地面积约9.8万平米,其他经济成份闲置土地9宗,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为闲置土地总面积的32.34%。

按土地闲置原因分析,27宗闲置土地因机构撤销而闲置的8宗,因经营不善停产、破产、闲置的8宗,因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的3宗,因资金缺乏未缴纳各种费用,未补偿农户的2宗,整体搬迁的1宗,其他原因闲置6宗。

以上分析的是对该区闲置土地不完全统计的一个简略分析。据了解,该区内实际闲置中土地还比所列面积要大很多,如:该区供销社下属的各乡镇供销社所闲置的土地,教育、卫生、文化系统、闲置半闲置的土地,军事系统、司法系统、农业系统及各单位废弃的知青点闲置的土地,一些民营企业闲置的土地都没有列入。有关人士对此作过粗略估算,该区闲置半闲置的各类土地资源不会低于8平方公里。

该区原是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农业性郊区、改革开放前基本没有什么企业、尚有如此多的闲置半闲置土地,照此分析,在其他区县,土地闲置率不会比该区低,因此我市土地资源闲置的情况,应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贵阳市闲置土地的特点及存因分析

通过对部份土地闲置企业的走访,及市、国土、国资、招商部门对闲置土地情况的介绍,我市闲置土地存在着以下多方面的问题及特点:

(一)土地闲置时间长。

由于知青返城,基层供销、粮食、食品等企业停产转制早,故土地及土上附着物闲置时间距今已接近30年,如某区某乡原省电信局知青点,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闲置至今;如位于该区某镇中心地段原供销社下属的酱菜厂从90年代初就闲置至今;又如位于该区某办事处某村苗冲1.57万平米土地,从1991年批准用地至今已快20年。从该区国土局所统计27宗土地闲置时间上看长的已近20年,短的也接近10年。

(二)闲置的土地国有企事单位占大头。

从闲置的27宗土地看,从央企到省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所闲置的18宗土地占其总数66.66%,其闲置面积109万平米,为总闲置面积的70.02%。在调研过程中,据市国土局及国资委的同志估算,贵阳市闲置土地中各级国有企业事业占其总数的60%以上。

(三)闲置土地权属关系复杂。

在闲置的土地中,其权属管理部门纵向有中央、省、市、区、国资主管部门及行业厅局,从横向看有土地、规划、物价、工商、税务、金融及当地政府部,每个部门都握有一定的权限,可以说“不”,但每一个部门都说了不算,从而阻碍了对闲置土地的及时有效利用。复杂的权属关系给地方政府解决土地闲置设置了诸多障碍及困难。

(四)部份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因资金短缺民事及经济纠纷、补偿、安置、拆迁等问题而闲置。

从市国土局所调查的8宗闲置土地情况看,部份批而未用土地因开发商自身实力不足,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因而对到手的土地不能按计划开发,有相当一部份则因拆迁、补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开不了工,有的则因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而被法院查封不能开发。

(五)部份闲置土地因规划调整及外环境、道路交通、地形地貌已经改变,不少国有企业的土地厂房,场地由于长时间闲置,无人问津,其周边的道路交通,地形地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道路堵死了,破损了,周边修建了民房,将这些闲置的土地围在铁桶之内,无法正常使用,难于盘活。

(六)相当一部份闲置土地权属单位对土地的预期价值估价过高,而自身能力及闲置土地的地域与社会利用性明显不强,因而导致土地长期闲置。如某区某民营制药厂,因产品单一,市场委缩、停产多年,数十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已闲置多年,自身盘活的能力差,而对兼并、收购的价格条件要求甚高,多次盘活谈判均告失败,至今该企业的土地及附着物已闲置多年,又如某供销社所属的酱菜厂,因权属审批关系复杂,盘活的预期价值高,闲置土地周围已被各种建筑物封闭,故该土地近20年未得到有效利用。

(七)闲置土地长期无人看管,逐步被人蚕食。

这些闲置的土地及附着物原单位未派人巡察看护、有的委托留守职工看护,有的则借给他人使用,有的则抛荒无人看守,有的围墙倒塌,有的被他人搭建临时性房子,做菜地、堆杂物使用,加之这些土地原产权单位人员更迭,资料档案遗失,其闲置的土地被人蚕食是一个不能不引起重视的问题。

(八)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盘活闲置土地的限制多,手续繁杂,客观上阻碍了对闲置土地的及时有效利用。

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土地的征拨、转让、置换、租赁的审批时间长环节多,特别是国有闲置土地因其权属关系复杂,故加大了对闲置土地的合理有效的利用难度,如我市某国有企业,具有较好的租赁使用条件,因其主管部门限制性条款太多,故使其难发挥租赁使用价值。

四、几点建议

土地资源是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主要资源,没有土地资源,一切社会与经济发展皆为空谈。为此尽快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将闲置的土地尽快盘活,尽快有效利用土地,使之为我市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服务,是我市社会与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们对如何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建议政府牵头成立较有权威的专门机构,尽快摸清我市土地闲置面积,权属单位,权属关系、经济属性,、土地位置、闲置原因、土地权属单位的债权债务状况,权属单位对盘活土地的意向等基本情况,为彻底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奠定好的基础。

(二)建议就我市土地闲置及解决盘活土地闲置所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争取得到省委、省政府重视,争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政策支持。

(三)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学习借鉴外地解决闲置土地的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土地闲置的具体情况,对不同权属、不同地区、不同原因、不同条件的闲置土地采取不同的盘活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闲置土地盘活。

鉴于我市70%的闲置土地均为国有资产,对改制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尽快改制盘活国有闲置土地。

对暂时不具备改制条件的企业,在相关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其盘活,部份盘活土地资源,使其为社会及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使其在盘活、部份盘活中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对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央企、省市国企,因各种原因闲置的土地,在政策资金、技术、项目上给予帮助,要求权属权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及附着物资源,上新项目、出新产品,争取新的市场,创造新的效益。

对开发实力软弱,无力拆迁的企业所长期闲置而近期无力开发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依法转让,使其尽快得到有效利用。
对停产民营企业的闲置土地,采取能扶则扶,不能扶则采取政策性措施,促进尽快转让、兼并使闲置土地尽快得到有效利用。

(四)制定针对性强的优惠政策,积极调整规划,采取包括加强税收征管。减轻税费等多重政策作用,尽快盘活土地。

(五)建议将盘活闲置土地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对盘活闲置土地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区县,应予嘉奖、支持、鼓励。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