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法工委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组织部 2011年4月15日,在民建贵阳市委组织部的联系和安排下,法工委主任何宁阳现场为一名民建会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为其是否属于正当的合理的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该会员是民建花溪总支一名会员,系原贵州省外贸包装公司员工,80年代参加工作,是该单位正式职工,1996年公司下文规定下属业务处室实行自收自支,2006年公司改制,该会员认为公司改制存在不公平现象,于2009年向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补发1996年至今的工资和生活费,2010年经一、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请求未能得到支持。为此,特向市民建法律工作委员会提出咨询和援助。法工委主任何宁阳先与花溪总支联系,了解会员基本情况,并安排专门时间与组织部孙山梅详细听取该会员的情况介绍和诉求,查阅了该会员提供的全部历史资料,从政策、法律、情理对其提供了咨询和建议,打开了多年心里的死结。该会员说:“我应该早点来找法工委,现在知道自己的要求哪些是不合理的,得不到政策、法律支持,哪些是合理的,应该坚持主张。心里亮堂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