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我市劳动力就业矛盾的政策建议

——我会在市政协九届五次全会上的发言

□ 余维祥

 

我市现有人口345.22万人(2003年年末数,下同),农村人口179.5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城市人口165.63万人,占48%,按目前的负担系数计算,农村有114.16万劳动力,城市有113.90万劳动力,合计228.06万劳动力,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6.06%.2003年末城市在岗职工人数57.72万人,农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43.42万人,到本市外打工人员30.2万人,全市现有耕地9.8万公顷,约需用劳动力不到20万人,合计现有151.34万人就业(不含灵活就业人数),估计失业或隐性失业人口为76.72万人,约占全市劳动力总数的33.64%,这个指标大大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如何缓解失业问题,涉及到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任用干部的标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投资结构、教育结构等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性、制度性和经济运行质量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我市失业和贫困状况将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缓解这一问题。

一、将促进就业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目标。

就业率是效率和公平的结合点,就业率过低必然导致收入差距的拉大,从而使得效率所导致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致使效率信誉下降。所以,扩大就业工作是我市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把就业问题处理好,我市经济和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我市就业矛盾十分突出的状况下,应将就业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优先目标来考虑,将扩大就业和老百姓的真正富裕作为政府工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并以此为政策导向,缓解失业日益严重问题。

二、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的主要精力应是提供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就业环境恰恰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政府应成为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对失业人群提供特殊的就业,援助,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国内外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如购买公益就业岗位解决失业人员就业;在审批内外资项目时重点考虑就业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解决就业人数多的项目上马,将项目带动多少就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以鼓励企业多雇用劳动力;限制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减少每月工作日、限制超时工作、不允许公休日和节假日工作;加大对制造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指导性投资,鼓励这些行业在短时期内维持现有技术水平,不要过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保持职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鼓励到市外就业,政府专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这方面工作;对一些即将破产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收的办法,以尽量保障企业能继续生存;限制外籍人就业;对能帮助失业者找到工作的机构、组织、基金会、协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专项基金,补贴那些不裁减冗员并将其进行培训的公司,以使雇主少裁减工人;在外贸、教育、文化、中介服务等行业的资质条件认可方面,凡是允许外资参与和进入的行业领域,均应鼓励和允许市内投资者进入,以更多地带动劳动力的就业等等。

三、加速经济发展,大力扶持就业空间大的中小企业。

经济快速增长,吸纳就业则不断增加;经济增长滞缓,失业率则上升。提升经济增长速度是扩大就业的重要前提。目前政府各部门应进一步采取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鼓励、支持和扶持吸纳就业最多的中小企业,尤其要注重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如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直接提供产品研究和开发经费等融资服务;企业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可获得特殊创造就业奖励等等。

四、加大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

加大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尽快建立各项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基金的来源可由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专项基金,在职职工工资中上缴的保障金,财政拨款,社会集资和赞助等多方面构成。如规定将GDP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积极扩大就业岗位及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措施上;对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提供急需的启动资金贷款担保等。把目前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工作重心的做法转到以促进就业保障为工作重心上来。

五、有效地实施对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培训

只有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有效培训和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而不仅仅是对劳动者失业后的补助,才能使更多的人能够就业和减少失业。政府应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育结构,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并增强对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等从业能力的无偿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

六、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形式。

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解决就业出路的主要战略。提倡非正式就业的理念,大力兴办吸纳劳动力多的各类社区服务实体、劳动就业组织和劳动服务企业,鼓励人们在社区邻里从事服务业;引导失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再就业,比如,有些人为更新知识需要离岗学习,有些妇女由于生理和家庭生活原因需要离岗,在这种就业条件不充分或一些人暂时不能工作时,可安排他人暂时替换这个岗位,而对这些学习的人和妇女的工作岗位可以保留,但不发薪水;引导无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职业不分高低”和“劳动光荣”的思想,改变目前“有些事没人干,有些人没事干”的状况。

七、完善对城镇特困群体的社会保障

在必要经济补助的同时,可考虑对城镇特困群体实施“食品券”措施。这样一是可以用库存的粮食缓解部分“低保”资金支出不足的困难;二是可以使实际需要“低保”的城市特困居民更充分地被纳入到“低保”范围;三是可以使被纳入“低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在满足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方面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四是可以扩大城镇低收入群体对农产品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