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认真总结(89)14号文件颁布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着眼于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具体措施。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成为新世纪、新阶段的指导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既保持了与(89)14号文件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又提出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如: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五条重要政治原则;提出了发展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等等。 初学文件,对《意见》中提出的一些新的政策思想和具体措施有如下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政治协商程序更加规范 《意见》中用“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环节”、“重要途径”阐明了政治协商的重大意义。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个渠道。并对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都作了明确具体的阐述。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并作为一个重要原则,并将协商的程序、内容、形式明确予以规范,这是政策思想的一个大的突破,意味着政治协商有了明确的制度保证,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开明程度和认识高低而走样或削弱,对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二、参政议政政策更具体 《意见》对(89)14号文件中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即“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提出了要保证非中共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人大专门委员会中占适当比例,在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有非中共人士担任副秘书长;明确了非中共人士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范围和重点;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非中共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对民主党派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委、副主席、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中的比例,以至政协机关中担任专职领导职务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些政策规定力度大、措施实、可操作性强,必将推动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三、民主监督措施更实在 在(89)14号文件中,民主监督的条文只是散见在其他章节中。在参政党履行职责的实践中,这也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此次,在《意见》中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单列一章,对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的意义、内容、形式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规定。这是文件的又一个亮点。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这种监督有别于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是政党之间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政治监督。监督首先要知情。《意见》中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措施和要求,明确规定了党委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鼓励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意见;要保护非中共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等。这对于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中国共产党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还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之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民主监督的范围会越来越宽,内容会越来越具体,工作会越做越实。
《意见》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系统深入、抓好学习。在学习中,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并与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民建会章、会史和会的优良传统相结合。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全作共事能力。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